长岭检察|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看守所监管工作
随着防疫政策调整,为切实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职能,2月20日,长岭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陈福民主任一行对长岭县看守所监管工作开展了检察监督。
检察官实地查看了办案区、生活区、监区等场所,详细了解看守所基础设施、监控运行、民警执勤、疫情之后的监管安全等情况,重点对在押人员档案、监管信息平台、出入登记台账、医务室常用药品、食堂卫生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看守所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和在押人员思想教育等工作。检察官强调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罪犯的安全保障管理,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之后,随机抽取两名在押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从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牢头狱霸、伙食是否达标等方面进行了解,并向其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此次检查是疫情政策调整后检察机关首次深入看守所开展的实地监督,工作更深、效果更好。下一步,长岭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看守所的检察监督,督促依法履职,确保监管工作更加安全、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