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所育|司法救助之未成年人篇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但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然较多,这不仅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不利于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长岭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司法救助职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用司法正能量为未成年人纾困解难,撑起法治蓝天。
14岁的法某是一名初中生,在他1岁多的时候,父亲在一起车祸中去世。父亲的死亡,母亲的出走让这个孩子没了安全感。“我对父亲母亲都没有什么印象。”法某面对检察官时说道。得知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后,老两口带着孙子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司法救助。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法某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无法劳动,法某上学还需要很多费用,通过租地获取微薄的收入对于这样的家庭来说就是杯水车薪。法某的爷爷眼含泪花,无奈地说:“我俩常年吃药,再加上孙子上学,根本不够花。”掌握这一情况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展开走访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法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下一步,长岭县检察院将在救助未成年人时继续加快办案节奏、加大救助力度,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做好“当下救”;积极与妇联加强联系,做好“长久助”,帮助未成年解决学籍难题、协调减免学费、协助办理低保、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心理疏导等,尽力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友爱的社会环境,帮助他们走出阴霾,拥抱美好明天。
(文中人物为化名)